“已婚未育族”吐槽就业难

2014-10-24 01:20:3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直以来,大学生就业问题牵动着众多家庭的心,被称为“最难就业年”的当下,不少已婚女性也纷纷吐槽——求职路“真难”。我市今年秋季人才招聘会已经过去,25岁的杨女士向记者抱怨,近日,她为了找工作,每天都要面试三四家单位,可到处碰壁,至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失败的原因不是专业不符、形象不佳、能力不强,面试公司给出的原因大多是结婚后生孩子耽误工作,这让她感伤不已。

同样,2012年毕业于太原大学的宋女士,回到临汾一边实习一边找工作,实习结束后来到一家装饰公司工作。今年5月份结婚时,她才向公司提交了辞呈。

本想着婚后可以找份稳定的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可是参加了不少招聘会,都是无功而返。

宋女士说道:婚后明显感觉没有结婚前好找工作,大多数面试公司一看我的资料表都说希望不大。因为,我已经结婚却还没生孩子,这件事给我的打击很大,我现在都不抱啥希望了。如果能有一份合适的工作,我肯定会好好干的,可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接受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一就业歧视的问题,不要让‘婚否’成为就业的绊脚石。”对此,某制药厂人力资源部的龙女士坦言,该公司招聘,首先把“已婚未育”的女性排除在外,不管条件再好都不会录用。

她说:男性员工的工作一般都具有稳定性、延续性、长期性。但是,女性员工则不同,如果招个20岁出头的女性,公司需要投入资金、人力、时间进行培训,而她们最多工作三五年就要结婚生子,到时候受损失的还是公司。”曾因为提出休产假被辞退的年轻妈妈郭女士,也称这样的求职经历很是残酷。“本来工作不错,大家都挺认可的,可我一提出要休产假就把我辞退了,当时真的是没办法无法坚持工作,只能选择失业。我觉得很失望,现在孩子还小,等过了明年我再找工作,希望能成功。”郭女士说,已婚女性上班后要面临生育问题,一个生育假就是3个多月,如果是晚婚晚育,时间还要更长一些。这期间,员工的工资照付、福利照发,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便觉得“不划算”,所以“已婚未育不录用”成了招聘单位公开表达的理由,各单位在应聘者的个人信息表中,婚否”都是必填的内容。

“虽然,一些公司在招聘简章中没有明确限制,但‘已婚未育’的女性员工在初试后基本上难以进入面试。”某餐饮连锁集团临汾分公司的招聘人员分析道,按求职难易度来说,已婚已育难度最小,其次是刚毕业到快结婚,然后是已退休的,最难的要数已婚未育的应聘者。

如今,在就业压力剧增的条件下,已婚未育族”成为就业“困难户”。面对这一现实问题,记者通过咨询律师得知,在《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中,均提出了“公平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婚姻生育内容。 (梁娟)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