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警察,咱们小区不知道出啥事了……”、你没看见这车上写‘法院’呀”……近日,在解放西路某小区内,尧都区法院的一次“强制执行”引来许多居民的围观和议论。这个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份说起。
去年8月底,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一个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强制执行案件。“但凡到了我们这里的案子,肯定都是双方均已‘撕破脸’了,要不不会申请强制执行。”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队队长刘守信告诉记者,即使是他们已经‘撕破脸’,我们还是要尽量地争取给双方寻求‘和解’,尽可能地说服双方能够互相做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让步,目的是尽量避免冲突。”为此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开始了走访摸底,进行“和解”的工作。
刘守信说,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涉及到了离婚房产的分割,且被执行人坚决不服判决。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不提前进行“和解”,万一被执行人情绪激动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该案的申请人刘某某(男)与被申请人张某某(女)原为夫妻关系(均为再婚),后因感情等问题,刘某某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最后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位于解放西路的一套房产归申请人刘某某所有,且刘某某支付张某某10万元。判决后,张某某不服,又提出了上诉,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可是,到了判决书规定的归还房产的日期,张某某不愿腾出,这才有了本文开头强制执行的这一幕。
为了能达成“和解”,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曾多次找被执行人张某某约谈,可是张某某就是避而不见,不是房门上锁就是电话关机,根本就见不了人。可这案子还得继续办理,为此,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在晚上八九点去张某某所居住的地方蹲点,看房子灯亮不亮,可还是找不见张某某。
“我们的工作人员去张某某家拜访,已不下20次了,每次都吃闭门羹。”刘守信说,一个案子吃几十次闭门羹那是常事。以前还有一个案子,经过多次蹲点,好不容易找到了被执行人,可他为了躲避执行局人员,竟然钻到了自家的面缸内,后来还是被找见了,场面叫人哭笑不得。
找不到被执行人,可怎么办?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打听到张某某的女儿在洪洞上班,无奈之余,又驱车到洪洞找张某某的女儿。可是她的女儿一问三不知,称其不知道母亲的下落。后来在工作人员的再三劝说下,才在其女儿的帮助下联系到张某某。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双方终于可以坐下来谈了。执法人员将执行双方当事人分开房间分别去谈,希望能互相做出一些让步。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申请人刘某某愿意做出让步,张某某也愿意做出一小部分让步,可是在这个案子马上就可以了结的情况下,张某某接了个电话后就反悔了,坚持不腾房子,还放下狠话,要是敢强制执行,她就跳楼……”随后转身离去。张某某的离去,使得这个案件再次陷入僵局,这也意味着工作人员两个多月的努力付诸东流。
事后,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张某某,事情均未能取得进展,最后只能强制执行,将判决书判给被执行人张某某的物件全部进行登记,并搬出判决书中判给执行人刘某某的房屋。
“这次执行还算顺利,像大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都会情绪较为激动,所以为避免发生意外,我们的法警都会提前做好各种预案。”刘守信说,比如可以跳出的窗户、厨房的刀具等,都要提前想好应对办法,避免意外。
“法不容情,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还是以最大的限度寻求温情执法,尽可能让都闹僵了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和解’,哪怕是双方均做出一点点的让步。虽然有时努力会付诸东流,但不管怎么样,如果去争取了,也许还会有一丝希望;如果不去争取,那僵局也许就不能打开。在执行案件时,执行人员不仅要懂法,更要学会运用法与情、情与理的方式化解执行难题。”刘守信说。
记者郝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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