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集16个赞,送蓝牙耳机!”“集20赞送满天星纯银手镯”……如今,在微信朋友圈里,“集赞送礼”活动正在风风火火地流行起来;只要转发活动内容到朋友圈,并能在活动时间内集够一定数量的好友“赞”,那么各种礼品统统可以免费领回家,从蛋糕、杯子、首饰到话费、电影票、旅游券,甚至手机、数码产品等,“点赞”似乎已无所不能。面对动动手指就能收获各种礼物的诱惑,不少市民、网友都蠢蠢欲动,甚至还为此专门建立微信互赞群来拿礼。而随着“集赞送礼”活动的人气暴涨,成为了越来越多的商家促销的一种新手段。那么,微信集“赞”活动真的“赞”吗?有的商家送实惠聚人气,有的商家只宣传不兑现,不少市民称,他们参与了集“赞”活动后,并没有拿到商家承诺的礼品。
点赞换玩具被忽悠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也收到朋友发来的一个链接,一个名为“爱就推门玩具店”的商家在搞一个“开业点赞”的活动,活动看起来真的很诱人:点38赞送宝贝兔早教机,价值48元。点48赞送积木一套,价值75元。点68赞送遥控车一部,价值145。点88赞送遥控飞机,价值168。点98送电动摩托车价值196元。点128送儿童自行车价值266。点138送保时捷大型遥控车价值588元。参加活动者需扫描微信二维码,分享此条微信到朋友圈,邀请好友点赞,集满就可领取。抱着期待的心情,王女士按其要求,分享该微信至朋友圈,邀请好友点“赞”。不一会儿便集够了138个赞。随后,王女士便和“爱就推门玩具店”联系,被告知需要支付30元的邮费。王女士随即将邮费转给对方,此后,王女士再也没有接到“爱就推门玩具店”给她的回复。
其实,不仅仅是王女士,身边很多人都有过类似被骗的经历。记者的朋友张女士告诉记者,刷微信是她每天必修的“功课”,也常常有朋友发给她“点赞换礼”的链接,她都没有当回事,觉得不可能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但是有一次她看到一个链接是集赞送柠檬杯,“这个杯子是我一直想要的,于是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按照文章中的要求转发,并发动朋友给我点赞,不一会儿就集齐了,我就把截屏发给他们指定的账号,结果等了一天也没有下文了。”张女士说起这事,直感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似轻而易举的“积赞抢礼”活动,让他们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却徒劳无功时,集“赞”变为“骂”了。
集“赞”可能有猫腻
作为新营销方式的集“赞”,归根到底就是广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一般来说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约束力。但集“赞”有一定的特殊性,商家在广告中明确了愿意受到约束(点‘赞’就送,绝不反悔),并作出特定的承诺(满多少送多少)等,都将广告转化为要约的形式。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要约一旦发出除特殊情况外,只要符合条件的人作出相应的承诺,那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即告成立,合同当事人均受到要约内容的约束。简单适用到集“赞”活动上就是集“赞”商家受到其发布信息内容的约束,满足集“赞”合格者的兑现要求。
记者总结了一下,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集“赞”可能发生这些问题:首先,集“赞”商家,不能满足集“赞”合格者的兑现要求,比如以“礼物已送完”作托词、以“没有这样的活动”来反悔不认真、以其他低价值标的物来替代高价值的标的物等等,这样的情形,是商家的一种违约行为,集“赞”合格者有权要求商家兑现承诺,否则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集“赞”商家提供的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的情形。对此,商家不能以免费赠送为理由,免除相应的责任,除非商家已事先声明。第三种情况,遭遇欺诈或者骗局,不良商家以集“赞”之名行欺诈之事,或有违法者以集“赞”为名设骗局,让消费者上当受骗;第四,被引诱消费,比如集“赞”商家的集“赞”赠品是各种“券”,消费者在消费后才知道券的使用条件非常苛刻。此外,还有其他可能导致的消费纠纷。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