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张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财神楼中街,一家服装店怕市民停放车辆影响生意,便私自“圈地”收停车费。
9月19日,记者来到张女士所反映的地点,准备停放电动车。“此处停车收费。”店里的一位服务员说。
“这儿以前停车不收费啊!”记者问道,那进你们店里收费吗?
“如果进我们店里不收,但不能长时间停放。”服务员说,他们只收自己店前的,不是他们霸道不让停车,而是现在只要有一辆电动车、车辆停放在门口,就会招来一排车停放,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意,停车收费也实属无奈之举。
随后记者走访了周边多家店铺,大多数商家抱怨“财路”被挡,但表示不收停车费,少部分的商家则将自家门前空地据为己有,用各式各样的停车占道器“霸占”或称停车收费,其目的都是为阻止市民在自家门前停放车辆。
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张东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凡是公共泊车位,必须供市民免费停车,店铺可以优先使用门前空地,但也不允许商家因个人原因私自占用,希望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制止并杜绝此类现象。
记者 丁莹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