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7895的读者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解到,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5)劳动合同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那么往往由于原订条款继续生效,而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6)对变更劳动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原因或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造成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当免除当事人的责任。(杨文婷)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