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网购时,预订商品不想要了,可订金却不给退;预售商品不合心意,想退货却频频遭拒……日前,随着《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正式实施,此类“霸王条款”有望被“叫停”,该“新规”明确要求各大电商应保障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和享受“三包”等应有权益。
商家不退“预付款”咋办
“双十一”临近,不少电商平台蠢蠢欲动,推出了一系列“付订金,享优惠”及“预售商品最低价”等活动。家住市区五一西路的杨楠是个“网购达人”,提及去年购买预售商品的经历,她认为被坑惨了。
“我当时预付了好几款商品的订金,可是发货期过于漫长,我又没有等待的耐心,便想退掉几款。但客服却表示有言在先,订金不退。为此,我损失了近两百元。”杨楠很是无奈,我平时比较钟爱淘宝网的定制店,但是大多店出售的预售款都标明不退不换,让人不敢下手。”随后,记者咨询了多家推出预购服务的商家。天猫的一位客服表示,网购新规”自10月1日出台以来,该店已经取消“订金不退”这一规定,买家预付款后不满意也可以及时办理退换货。
但也有好几家网店打起了“擦边球”,某定制店的客服回应,买家对付了订金的商品反悔时,可将该订金作为其他商品的订金,或购物时用来抵现,不可直接退现。而且,由于定制商品的特殊性,一般不作“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处理。
对于该客服的说法,临汾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江栩指出:‘网购新规’要求各大电商不能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网店的做法明显不合理,消费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诉,依法维权。”
网店促销再戴“紧箍咒”
许多人在网购时,会将“累计评价”及“客户体验”作为参考依据,可一些商家却趁机“造假”,让买家失去判断的标准。江栩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促销中存在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处罚。此外,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对发放的赠券、积分、优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变更,也要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
除此以外,网购新规”对商家的促销活动再上“紧箍咒”,要求各商家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因促销而降低商品的质量,并履行“赠品享受三包服务”的规定。
“严规”显威,网购热粉”频点赞。市民乔女士兴奋地说:‘网购新规’使退换货服务更快捷,杜绝了各种‘强买强卖’行为,让买家购物更有保障。这下,在网上买东西更放心了,也不用担心被虚假评论欺骗了。”
记者 成华 李静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