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柴云祥)7月20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家思博尔酒店召开听证会,就临汾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拆迁补偿标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以及有关的乡镇负责人等共6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制定《临汾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拆迁补偿标准》的目的、依据。近年来,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补偿费用统一执行2015年制定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该标准已不能适应社会实际和经济水平,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一定的困难和矛盾。根据省、市政府的意见和要求,2017年4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制定我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拆迁补偿标准。经过反复调研,参考过去的相关规定和数据,结合近几年的CPI指数进行测算,初步拟定了临汾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拆迁补偿标准。新标准在房屋及其他拆迁物等拆迁补偿、住宅房屋搬迁补助、安置补助费等方面有所上涨,增加了农村宅基地、水利、电力、电讯、移动等设施和企业拆迁等内容,并在附着物补偿费方面将树木进行了细化。
会上,60余名各界听证代表纷纷发言讨论,结合方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他们一致认为,为促进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保护高速公路沿线拆迁群众的利益,对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是必要的,新标准与CPI指数和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客观、合理,可操作性和执行性更强,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市交通运输局民主、为民、尊重客观规律的作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白建成在总结发言中分析了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发展情况,并表示将认真梳理和分析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临汾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拆迁补偿标准方案做进一步细化和整理,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推动临汾交通事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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