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出状况 举证倒置获处理

2017-08-15 21:51:1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案例简介:今年5月,消费者宋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3800元的洗衣机,使用不到3个月机体便出现刺耳的噪音,无法正常运转。于是,宋先生拨打了售后服务电话,要求上门维修。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称洗衣机是人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不能给予免费维修,必须付费。宋先生对此结论提出了异议,称每次洗衣服都按规定的操作方法使用洗衣机,不存在人为损坏的问题。

    在多次与售后维修点沟通无果后,宋先生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希望得到处理。

    案例评析: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    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消法》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

    《产品质量法》规定: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或不符合以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和实物样品等方式表示的明示担保条件,但不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本案中,宋先生购买的洗衣机使用不到3个月出现刺耳的噪音,不能正常运转,但不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情况,所以属于瑕疵,可适用《消法》规定。

    因此,商家应当对洗衣机的瑕疵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商家无法证明洗衣机是“人为原因”导致出现问题,因此,商家应当承担为宋先生提供免费维修的责任。

    最终,经过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商家同意为宋先生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消费提醒:通过本案,广大消费者应注意,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消费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向经营者购买了有争议的商品或者服务,且该商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服务出现瑕疵。

    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适用,超过6个月则不适用。

    此外,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消法》在减轻消费者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商家的义务,因此,建议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不应当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应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记者 成华


     

责任编辑:席沛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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