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法院开展未成年缓刑人员回访活动

2018-01-01 10:15:5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市中级法院刑三庭开展了对本院判处尚在缓刑考验期限之内的未成年人回访活动。团市委权益部办公室主任董婷受邀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对5名未成年缓刑犯及两名判处刑罚较轻的未成年人在洪洞法院进行回访,家长陪同参加。活动现场,市中级法院刑三庭法官王小琴与未成年缓刑犯及其家长亲切交谈,零距离倾听和了解未成年缓刑犯在考验期内的思想动态、生活和学习等情况,询问了他们在缓刑期间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针对他们的心理状况和年龄结构特点进行耐心教育和贴心感化。活动中,家长和孩子们当场为对方写出了心里话,家长表示要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让孩子学会感恩、回报社会;孩子们表示以后任何行动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冲动,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生活。可喜的是,有3名孩子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有一名孩子正在准备明年的高考。

  董婷对孩子们提出了希望,她希望各位未成年缓刑犯正视过去,立足现在,把握未来。在生活中要有敬畏之心,要有感恩之心,要有善良之心,做一个在社会上能够立足、能够安身立命的有用的人,并祝愿他们以后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

  活动中,刑三庭的法官给孩子们送上了写有“历练心志、重塑自我、感恩父母、回馈社会,言宜善、行宜慢”的寄语卡片,希望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孩子们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受益良多,触动心灵,更加体会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今后会认真改过自新。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市中级法院刑三庭强化“关爱、挽救、保护”的思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庭前调查,全面了解;心理疏导,解开包袱;诉讼调解,案结事了;记录封存,注重保密;回访矫正,帮教成长;普法宣传,预防犯罪等工作措施,坚持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的统一运用,形成了教育保护与适当惩罚并行、预防与矫正交叉的工作模式,落实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关爱与保护,彰显了人文关怀,达到了寓教于审的目的。(王小琴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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