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白洁) 1月19日10时50分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在南辛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崭新的长安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由于该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无临时号牌,民警将其拦了下来进行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无发票、无保险、无号牌,可以说是直接“裸奔”就上了高速。甚至驾驶员周某自己也未携带驾驶证和身份证,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原来,周某是临汾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服务人员,这次是去运城往临汾调车,为了节省运费,周某心存侥幸,在车辆没有任何手续和保险的情况下直接将车开上了路,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交警表示,周某未按规定悬挂有效号牌将面临罚2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未购买交强险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
交警提示:购买新车后切记及时完善临时号牌和购买交强险再上路,未完善相关手续前切勿上路行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查实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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