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暑期打工防忽悠 学生求职要留心

2019-07-09 08:54:2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我们暑期找了份工作想勤工俭学,可是感觉被骗了,能不能帮帮我们?”7月2日,3名17岁在校学生向本报求助。

  据3名学生讲述,6月份快放假时,他们就计划假期一起去勤工俭学,找一份暑期工,既能给家里减少负担,赚点零花钱,又可以增加社会经验。然而,放假后半个月他们试着应聘了很多工作,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想应聘饭店服务员,但是他们都不要暑期工,送快递、送外卖我们又没有交通工具……”其中一名学生小元无奈地说道。于是,他们3人又利用手机求职软件,在网上投递了个人简历。没想到,很快就接到市区一家网络公司的电话,招聘人员称公司招聘的是打字员,并通知他们6月24日上午9点去公司面试,这可把他们高兴坏了。

  面试当天,招聘人员让他们填写了一份基本信息表,该招聘人员还向他们简单介绍了有关工资的情况: 试用期7天,前3天没有工资,第4天开始计薪,一个月工资2500元,他们都觉得很满意。随后,应聘人员告知他们被录取了,让他们第二天去分公司报到上班。然而,事情却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

  到分公司报到以后,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他们,他们的工作内容是推广某款网络游戏,通过拉人玩游戏、充值获取提成。并且分公司的工资是3000元/月。就这样他们从6月26日开始,每天早上8点上班,一直到晚上才下班,除了中午一个多小时的午餐时间,他们几乎全天都在电脑前“推广”游戏。几天下来,刚开始的新鲜感,慢慢被枯燥和疲惫代替,脑子里总想着“业绩”。直到第6天,分公司负责人找他们谈话,明确表示这么多天他们拉来的游戏玩家没有一个自主充值的,试用期7天还有最后一天就到期了,如果再没有游戏玩家充值的话,没有业绩干脆不要来上班了。下班后,他们打电话向该分公司负责人询问实习期工资结算的问题。“应聘时说试用期7天,前3天没有工资,后4天是有工资的,但是那个负责人一听我们要工资立刻发起火来,还说‘你们都没有业绩还让我给你们发工资,我傻吗?’”面对对方的蛮横态度,他们不知道该怎么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遂向本报进行求助。

  7月2日,记者同3名学生及家长来到该网络公司总部了解情况,在一番沟通了解之后,总公司负责人表示,分公司向他们表述的工资标准有误,该公司将会在15日工资结算时,按照公司工资标准给他们发放相应的工资。通过这件事,他们也意识到了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暑假是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求职高峰,不少学生为充实假期生活和锻炼自己,选择在假期找份临时工作。在校学生打工是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之一,也是勤工俭学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对于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拖欠工资的、被骗押金、做了一半不想做了……各种因为暑期打工而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也随之而来。

  记者向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了解了一些关于暑期工求职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此提醒广大学生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首先,学生暑期勤工俭学不同于正式就业,并不适用于劳动法。因此,学生打工时一定要核实招聘单位主体资格,是否是正规合法的企业单位,有条件的最好实地考察,以确定招聘单位是否名副其实。其次,工作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即便没有合同也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第三,用人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和扣押相关证件,如果遇到以押金、培训等名义收取费用或扣押证件的,就要提高警惕了。一旦发现自身权利受损,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四,若通过中介介绍兼职,首先要查验其是否有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信息,同时一旦建立了中介关系,要签订书面协议,谨防落入陷阱。最后,要端正心态,对于那些既轻松报酬又高的招聘信息,要更加谨慎,最好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兼职招聘活动,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权。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