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心田法官真情解民惑

2014-05-13 09:37:58 来源:临汾新闻网

5月6日,一名60多岁的老人手里拿着几张纸来到安泽县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一进门就大声嚷道,自己被冤枉了,错判了,要求见领导、要求给补偿。值周副院长王玉玲和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接过老人手中的材料并给老人倒了一杯水,让老人坐在沙发上,安抚着他焦躁的情绪。

经过了解得知老人叫张某某,系安泽县马壁乡刘村人,2001年曾因与其邻居杨某某关系不和发生打架事件,经村干部出面调解未果后,二人相随一同前往马壁乡政府解决此事,途中张某某持刀将杨某某捅伤。经公安机关侦查,杨某某的伤情达重伤程度,随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于2002年2月5日依法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杨某某各项损失3000元。张某某出狱十年后纠结于自己是被杨某某数次欺侮才出手伤人,自己又系残疾人,不应被判刑罚,来到法院讨要补偿。

了解到张某某的想法后,王院长和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解释疏导,从法理上、情理上一一给张某某做了解释,告知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选择合法途径处理,一时的冲动只能让自己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最终,张某某不再坚持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回去后好好生活,冷静处理今后遇到的各种问题。

作为人民法院,案件无论大小,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才是对群众利益的最大维护。

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发挥不能仅限于对矛盾纠纷的堵截,更要通过去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才能更好地疏通社会矛盾。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决不能因一时意气用事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