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时间上已经接近尾声,有些企业的安全弦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放松,甚至出现“活动来一阵风,活动去影无踪”的不良现象。笔者以为,要想不让安全生产月“过期作废”,永远都是安全保鲜期,务必要从思想根上抓、要从安全责任的落实上抓。
在现代企业里,安全被分为两个部分:领导干部的监管和员工的践行。当前煤矿实行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就打破原先干部在安全上单一的监管,变为既是监管者又是践行者。了解员工的安全环境和责任,达到更好的监管作用。可见,两个部分是互相促进、互相依存的。
干部的监管对安全有着约束作用,使安全变得受控。因此,只有干部切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才可使安全真正的可控。
要让规律成为规则。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运行的轨迹和规律,顺之则安全,逆之则危险。在生产过程中,同样如此。而对于干部而言,掌握规律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把规律规范化,让每一个人都能按照规律办事,把规律变成一种规则;要让制度成为习惯。制度是规范的硬性规定,本身是对规律的一种尊重,实际上很多制度都是通过经验教训得来的。在监管时要严格的督促、时刻的提醒,让制度变成一种日常工作的常态,形成一种习惯;要让他律变为自律。干部在安全上扮演着监督、指手划脚的角色,起着对危险因素及时制止的作用。要把这种督导转变成自督、自检、自查,让安全变得长期性、必然性。
要在员工的践行上下工夫。把“平常”当成“时常”,只有“时时勤拂拭”,时常提醒自己安危意识,才能够安全无事故;把“小事”当成“大事”。安全无小事可言,寓于小事之间,只有把每一件小事当成大事,哪怕虚惊一场,也赛过事故一场;把“安全”当成“危险”。安全最可怕的是熟视无睹,越熟悉越不在乎,要破除想当然的做法,只有像走在玻璃钢板上要小心翼翼一样,安全才算是做到实处了。(董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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