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安月琦)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我市不断完善推进机制,稳步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同时,从2017年5月1日到10月31日,为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农民,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7月底,全市商品房库存面积82.96万平方米,较去年年底(132.97万平方米)减少50.01万平方米。全市房地产库存消化周期6.36个月,较去年年底(10.1个月)减少3.74个月,控制在省目标责任制消化周期10个月内。自市区农民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农民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奖励房票共143户,购房面积15051.27平方米,奖励金额301.0254万元。
今年,我市房地产去库存任务为: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消化周期保持在10个月左右,可售面积消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为圆满完成任务,我市成立了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落实房地产去库存任务,明确了化解房地产库存的领导责任,做到了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人员专项负责,使全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稳步开展。
摸清底细才能精准发力,领导组成立之初就对全市的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每个县(市、区)的情况逐一分析、逐一了解,并加以汇总研究。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组织有代表性的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座谈,充分听取了他们对房地产形势的看法、对化解房地产的想法以及对政府的建议。为了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大同、晋中、忻州等市学习考察,对他们化解房地产库存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有效借鉴。
房地产市场情况各不相同,需要科学研判,因城施策、因库存类型施策、因库存原因施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临汾市区鼓励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全市去库存工作。
在“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原则的指导下,我市扎实有效推动去库存各项工作。首先,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采取政府统一购买、政府搭建平台居民自愿购买、纯货币安置三种方式,确保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60%。其次,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农民,发放补贴。同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引导和鼓励非本市户籍人员购买商品住房。
为了引导社会合理消费,努力营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我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力度。逐步打通商品房和公租房供需通道,不再新建公租房,严格落实支持住房消费的金融和税收政策;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租赁方式将商品住房推向市场,由单一销售向以租代售、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允许将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帮助企业将现有库存房调整为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公寓等跨界地产;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房价,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在资质审批、市场管理等方面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壮大企业实力,增强去库存能力;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
面对公共配套影响房屋销售的问题,我市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住房消费。在新建商品房集中区域,采取多种方式规划建设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加快推进公交、道路、市政等配套建设,以促进商品房销售。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有效化解全市房地产库存。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