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农村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该局首先加大了国土所宅基地审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等方面的职权;加强了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坚持每周定期对基层所工作人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
其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国土所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动态巡查职责、责任追究、年终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业务行为,明确工作人员的权利职责,增强其责任感、使命感。
第三,加大国土所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局里鼓励干部职工深入基层锻炼,把20余名年富力强,有事业心的机关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同时,压缩机关开支,把结余资金补充到基层,提高基层人员福利待遇,保证工作经费。(记者 李晓琳)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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