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隰斌) 近日,有读者打来热线咨询如何申请廉租房,以及申请者需具备哪些条件?3月29日,临汾市房产局房产管理科负责人对此进行了答复,今年廉租住房申报政策没有变,3月5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就可向所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申报。
该负责人说,申报廉租住房,市区城镇户口是前提,而且是只针对市区内的中低收入人群。在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的前提下,中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可依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今年的申报工作从3月5日起,截止5月31日(市房产局最迟受理时间)。
有过户口迁移的市民在申请时需携带相关户口簿迁移的证明,社区将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第一级审查,看是否符合情况。对于单身并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市民,可携带家庭户口到所在社区进行申请。对于在申请过程中,一些刻意隐瞒住房情况,明明有住房却在别人户下进行“空挂户”的市民,这类严重扰乱正常保障性住房申报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此外,廉租住房的申报条件和管理也是有规可依的。申报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家庭成员中有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家庭,优先以实物配租方式解决,成员中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和部分为农业户口的,以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核定保障面积标准。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持《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优抚证或家庭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孤、老、病、残等相关证明;其他需要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正式递交申请。
申请受理后,由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并对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县(市、区)建设(房产)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同同级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复核组,并对复(抽)查结果进行公示,期限为15天。完成一系列程序后,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由主管部门发给《廉租住房保障核准证》。《廉租住房保障核准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准一次并加盖年度核准章后方为有效。取得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核准证》,方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保障以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为主要方式。实物配租是指由政府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金补贴是指由政府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2人家庭为30平方米,3人家庭为40平方米,4人(含)以上家庭为50平方米。对于保障方式及配租房屋确定的低收入家庭,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将与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租金补贴协议》,分类实施保障,并公布实物配租和发放租金补贴结果。
对于廉租住房的管理,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将定期核准动态管理。对在核准过程中发现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房租金。
上述行为有其中之一的令其退回配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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