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五位一体”夯实文明单位创评

2018-01-29 08:58:5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庚) 近年来,我市在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中,通过推行“五位一体”考评办法,完善评选机制,激发工作活力,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推动全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用“季度考核”考评创建单位日常工作。在每年的6月底和9月底前,由市文明办按照《文明单位季度考核细则》对所有申报的文明单位进行两次季度考核,考核成绩分别按比例计入考评总成绩,并通过文明网向社会公开。对季度考核中成绩靠后、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置,对创建工作弄虚作假、严重滑坡的单位视情况撤销申报资格。

  用“第三方评估”考评创建单位整体工作。我市聘请省、市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第三方评估组,依照《文明创建测评工作手册》内容,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测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运用对比分析、数据分析等评估方法,对创建单位全年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按比例记入考评总成绩。

  用“社会评价”考评创建单位社会形象。我市聘请市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有关人士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在评选年度的年底,依照《评估项目表》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整体观察等办法,对申报的文明单位进行创建工作的评判、单位口碑的评价、创建成效的评估,并按比例记入考评总成绩。

  用“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创建单位重要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有关工作人员,对创建单位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安排部署的核心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督查结果按照比例记入考评总成绩。

  用“负面清单”审核创建单位申报资格。市文明办对两次季度考核成绩、第三方测评成绩、社会评估打分和重点督查成绩进行汇总,同时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征求当地纪检、综治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根据测评成绩、是否有违反“一票否决”相关内容等情况,提出拟表彰单位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提请市文明委进行命名表彰。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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