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当事人的一句不经意的话语,邻居的一语闲谈,村委会的一句评语,甚或亲属的一个表情、一个眼神,都有可能带来调解的一线契机,这些都需要办案法官去捕捉、去发现。”安泽县法院民一庭法官黄俊如是说。自1989年到安泽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已有20余年。黄俊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思路,使更多的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尤其在2011年,黄俊共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56件,其中调撤54件,调撤率为96%。
诚心调解 党的利益放心间
在审判工作中,黄俊始终牢记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忠诚对待党的事业,将党的事业与司法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诚心与当事人沟通,拉近与百姓的距离,取得他们的信任。杜村乡苏村有两户村民,因承包土地问题引发纠纷,双方大打出手,原告以自己受到伤害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被告又以原告强行收割玉茭为由将原告起诉到法院,多年的老邻居反目成仇。办案人员到现场组织开庭时,双方剑拔弩张,情绪激动,大有不报此仇誓不罢休之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没有立即开庭,而是让双方坐下来,抛开争议的话题,谈天说地、话古论今,双方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随着太阳的渐渐西移,交谈也渐渐进入主题,双方回忆起以前有难互帮的情义,都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后悔,主动承认了自己的不对,并同时撤回了起诉,和好如初。有时为了调解一起纠纷,黄俊和其他法官们三番五次上门,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他们都付出百分之百的调解努力。黄俊说:“真诚做事,诚心待人,只有真诚对待当事人,当事人才能诚心信任你,说出想说的话。许多时候当事人争议的事情并不大,话说开了事情想通了,心中的疙瘩解开了,怨气消除了,事态也就自然平息了。”
爱心感化 人民利益大于天
民一庭所辖区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有许多山庄窝铺山路崎岖,至今仍步行出入,给当事人参加诉讼带来诸多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黄俊由坐堂问案变为巡回办案,到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居住地现场开庭,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根据村落划分及群众居住状况,民一庭在府城镇的三交村和孔村、良马乡上寨村和边寨村设立了4个巡回办案点,当事人有什么纠纷可以就近到巡回办案点解决,切实解决诉讼难问题。长子县石哲乡有姓李老人,今年已80岁高龄,终生未婚,至今仍孤独一人,在良马乡居住期间将6000元借与他人,因索要无果而诉至法院。办案人员接受该案后,驱车来到老人的家中调解处理此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款项到位后又驱车将钱亲自送到老人家的手中,带去了法官的问候和党的温暖。又如王某诉裴某、孙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王某成植物人,急需手术治疗。本来就家境贫寒又雪上加霜。其家人无奈诉至安泽县法院。在了解案情后,做两被告思想工作的同时,黄俊又积极联系残联机构、民政部门及教育部门,积极寻求社会的救助。在较短的时间内给王某筹措昂贵的手术费用,使受害人的生命得到了延续。受害人的家属感动地说:“是法官救了我孩子的命。”黄俊说:“对涉及赡养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及相邻关系的案件,我们都到现场组织开庭,用爱心感化当事人,用我们的辛劳换来当事人的方便,有效地化解纠纷。”
耐心调解 不辞辛劳化积怨
调解工作是一项很繁琐的工作,诸多的调解方法中耐心是基础,是对法官意志力的考验。良马乡小寨村有一户老妇人因赡养纠纷多次找村委会调解无果,诉至安泽县法院。诉讼中老人主动来到法院,向法官讲解其冤情,黄俊停下手边的工作,耐心地听老人讲了近3个小后,随即将其儿女们传至法院,很快就化解了纠纷。
慧心巧解 多方协助释前嫌
涉及到每一起纠纷,当事人情况不同,案件发生的环境各异,自然不可能有适用于每一案件的“万能之法”,这就要求法官用心去体会,靠智慧解决,调动一切调解资源,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妥善处理,案结事了。府城镇三交村有兄弟俩因其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而争吵不休,在调解过程中,黄俊了解到双方对在外地工作的姑姑王某比较尊重,立即想法与王某通了电话。王某听了立即返回家中将兄弟俩组织到一起,很快将争执的财产分割完毕,兄弟俩同时来到法院,撤回起诉。(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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