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的奉献

2012-01-17 10:2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在翼城大地,提起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裴兴宝,几乎妇孺皆知,他不但是执法为民的优秀检察官,还是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1992年6月,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该院党组经过认真考察,反复遴选,任命裴兴宝为该科科长。当时民行工作,是一项十分陌生的工作,全国都是刚刚起步,尚无成功的经验可借鉴。面对新人新科新工作,裴兴宝边学边干边摸索。在办案实践中,他总结出“学、献、商、摸、定、查、报”七字经,得到市、县领导肯定,被全市各民行部门借鉴。
为了拓展案源,他除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会议、讲座、咨询编写宣传材料等广为宣传外,还与县人大、政法委、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民事代理人、基层法庭等,上下左右密切联系,四面八方捕捉信息,拓宽了寻找案源的六条渠道,从而使民行工作由“坐船等水”变为“找米下锅”,使民行检察业务成为有本之木、有水之源,起步就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爱民为民 廉洁奉公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在多年的民行工作中,裴兴宝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案,以人为本,依法办案,经他手办理的200多起案件,不少具有典型意义。1994年所办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被称为全市“民行第一案”,填补了全市17个县市民行工作历史空白,受到临汾市院表彰;1995年他所办“债务纠纷案”,仍是全市唯一一案,翼城县检察院民行科被临汾市院授予“全市民行工作标兵单位”,他本人也被评为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标兵。
2009年,该县建筑安装总公司8名老工人(5名是退伍军人)找到民行科要求抗诉。
裴兴宝了解到,这几名老工人退休后,由于单位效益不好,一直领不到退休金,2006年单位给60岁以下的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而60岁以上的却未办理,裴兴宝了解后,当即按社会弱势群体可以支持起诉向院领导做了汇报,经过几个月艰苦细致地工作,终于使8名老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他们愁脸变笑容,成功化解了一起上访事件。2009年9月7日,8位老工人敲锣打鼓将一面写着“主持正义促和谐,为民解忧保稳定”的锦旗和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送到检察长手中。
2010年6月,乔某之子在东北打工遇难,30万元赔偿款被他人占有,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致使死者不能入土为安,乔某夫妇悲痛欲绝,起诉至法院,但因无证据,长达10个月没结果。为此,乔某找到了民行科。为主持正义,裴兴宝在时任检察长的支持下,带领干警,远行千里,奔赴关东,排除万难,取回证据,经检法联手维权,圆满结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近20年来,经他之手办理了一件又一件疑难案件,为当事人伸张了正义,讨回了公道,许多人感动得热泪盈眶,有的要请吃,有的送来烟酒,还有的送来红包,裴兴宝一概婉拒。凡托关系找他走后门求情者,他总是笑着说:“法律神圣,不可亵渎,请免开尊口。”为了民行事业,老父病危,他因公外出来不及到身旁伺奉;为了民行事业,他早起晚睡,牺牲了节假日;为了民行事业,他加班加点,拼命工作,积劳成疾,一度引起中风,头颈僵硬,躺在病床上,仍然案卷不离手。他所写的《职务犯罪防与控》和《以史为鉴拒腐防贪》等诗歌,参与“翼城县预防职务犯罪有奖征文”,并在《临汾检察》上刊登,被老百姓誉为廉正为民的好检察官。

普法宣传 促进和谐
担任民行科科长20年,他受理的最多的案件是邻里纠纷、婆媳争执、儿女不孝、夫妻离婚、弟兄失和、财产分割等民事案件,这些案件中的当事人,大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矛盾激化。案子虽小,却直接影响着家庭安定、社会和谐。为了搞好普法宣传,让老百姓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他经过深思熟虑,发挥自己能编善说的特长,通过婚典、寿庆等喜庆场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每次主持宣传,他都是妙语连珠,从头到尾,观众的笑声、掌声不断,叫好声此起彼伏。每次离开时,乡亲们依依不舍地拉住他的手欢迎再来。一位农民诗人听了他的宣传,曾做诗赞道:“民行科长裴兴宝,普法宣传实在好。亲民爱民检察官,百姓永远忘不了。”近几年,他结合婚礼、寿庆、弥月等撰写并在今日翼城报、新唐风杂志发表了《人字歌》《气字歌》《理字歌》《心字歌》《勤字歌》《孝字歌》《和字歌》一百多首总计十万多字宣传公民道德的诗歌。他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谐社会和谐家,和谐你我和谐他。和谐公公和谐婆,和谐儿子和谐媳。和谐婆家和亲家,家家和谐和万家”。
在全市检察系统民行科长这个岗位上,裴兴宝拥有十个之“最”。即:年龄最大、入党最早、任职时间最长、办案最多、抗诉改判率最高、工作最硬、对自己要求最严、普法范围最广、经济条件最差、获得荣誉最高。
他所在的民行科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政法系统文明窗口单位”;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市、县“民行检察先进工作者”、“普法先进个人”,先后为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收回国有资金4580万元。
光阴荏苒,23载,他头顶庄严国徽,手擎《检察官法》,克难攻坚,恪尽职守,把青春智慧无私的奉献给了人民检察事业,向党和人民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1年6月全省民行科长业务培训,裴兴宝以《怎样才能当好民行科长》做专题发言,受到省院领导及全体培训人员的好评。
省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李勃、省院民行处处长宁建新分别做出批示:“裴兴宝同志的事迹很感人,应大力宣传他亲民为民的先进事迹,鼓舞全省民行干部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向临汾市院进一步了解裴兴宝同志的情况后,与宣传处联系,在全省大力宣传裴兴宝同志的事迹,并向高检院推荐宣传。”一花引来百花开,万紫千红春满园。记者在翼城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为进一步引深“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公”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激励全体干警出现更多的像裴兴宝同志这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好党员、好干警。(记者 赵京红)

  【责任编辑: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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