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委巡察组反馈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2017-07-08 09:07:26 来源:临汾新闻网

市委巡察组反馈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临汾新闻网讯 6月12日至29日,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市委6个巡察组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分别向市委第二轮巡察的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情况“双反馈”。

  市委6个巡察组历时4个多月,对市直教育卫计系统的2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县(市、区)48个交叉巡察组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同步对县(市、区)教育卫计系统的14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2016年12月中旬,按照市委要求,由市委巡察组牵头、县(市、区)交叉巡察组配合,对17个县(市、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

  市委第二轮巡察中,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努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同被巡察党组织的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群众广泛进行了个别谈话。

  6月6日,市委书记岳普煜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重点问题线索逐人逐事提出了处置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分别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整改建议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本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一是党的领导方面。一些党组织“四个意识”不强,政治意识淡薄,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有些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不能做到对标上级精神,不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步伐;部分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进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二是党的建设方面。一些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没有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深入;有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存在党内生活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等问题;部分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足额、不及时;党员队伍管理不严,作风建设抓得不紧,选人用人有待加强。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些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派驻纪检机构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有些党组织“四风”顽瘴痼疾敛而未绝,在中央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存在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招投标或者不按规定采购的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共临汾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整改,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整改过程作为祛除疾病、自我革新的过程,作为树立导向、正本清源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过程。推动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拿出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把握好标本兼治原则,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三要严格整改标准,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要严格对照反馈意见,从严落实整改任务。把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要按照“双公开”要求,分别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和结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宣传公开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监督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做到巡察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

  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都进行了表态。他们一致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诚恳接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整改工作,向市委和广大干部群众交出合格的整改答卷。(梁利国)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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