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说事室”作用大

2012-10-26 09:11:00 来源:


在孝村,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2010年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汾城镇孝村王家兄弟因10年前的承包地纠纷发生了肢体冲突。哥哥趁弟弟低头干活毫无防备之时,用手中的锄头朝弟弟头上就砍了一锄头,致使弟弟头破血流,哥哥因此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七天。弟弟感到仍不解恨,多次到镇政府上访,派出所多次调解,互不相让,没有结果。为了解决王家兄弟的纠纷,村“两委”请了村中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和王家兄弟关系好的邻居以及镇上包村干部,经过说和,通过查台账、丈量地块、双方协商,村委将有争议的土地做了调整,哥哥给弟弟赔了2000元医疗费,最终弟兄俩互谅互让,弟弟还退给哥哥500元钱,纠纷得到化解,弟兄俩又握手言欢。
当前,社会和谐、人间和谐是党中央提出的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农民基本以家庭为主进行农业操作,人与人之间、事与事之间或者历年的往事中,难免存在或新出现一些纠葛、误会需要解决。如何解决?如何达到农村一般民事纠纷矛盾不上交就地谅解或消化?孝村这件纠纷的解决启发了大家:农村一般民事纠纷,到“说事室”解决最好。
镇两委在总结孝村经验的基础上,在全镇39个村都组建了“说事室”,制定了相应的一套制度、办法,基本上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排除了村中不应有的干扰,农村工作好干多了。
正如镇党委书记张国强所说:“没有‘说事室’以前,每天差不多得接待30来个上访者,严重地干扰了正常工作,有了‘说事室’以后,基本上杜绝了告状上访的,到各村工作,再也不受这些琐碎事纠缠了。”

  【责任编辑: 张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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