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一定三有五评”激活农村带头人队伍

2013-02-25 08:15:41 来源: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尉振龙)去年以来,襄汾县采取“一定三有五评”措施,保证了农村带头人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离任有保障,调动了农村带头人工作的积极性。

在“一定三有五评”中,“一定”是定岗位目标、保工作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村级组织设置及村干部工作职责。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由乡镇党委与村干部签订任期、年度目标。推行“一述职两报告三评议一备案”制度,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把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经济待遇挂钩。

“三有”即工作有待遇、增强工作活力。该县创新村干部报酬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规定村干部报酬由“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组成,与村人口、年度考核档次、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全县村干部年报酬平均将达到1万多元,并实行兼职兼薪,大型村支书主任“一肩挑”的报酬可达12000元,大大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干好有前途、强岗位引力。该县一方面注重选用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另一方面拓展政治发展空间,对工作成绩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村干部通过公开遴选和公务员考录,招录为行政编制的乡镇公务员;离任有保障、解后顾之忧。

充分发挥离职村干部在农村发展的作用,注重发挥他们在配合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日常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

修订完善了《襄汾县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办法》,离职村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比之前大大提高,最高每年可达1320元。

“五评”是指实行村“两委会”委员评议、党员评议、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评议和年终进行综合评议,注重评议真实性、有效性,综合运用评议结果,并将结果作为兑现报酬、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