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苏亚兵)近日,记者在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我市又有5个村(居)获得2013年度国家级群众自治示范村荣誉称号、20个村(居)获得省级群众自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年来,全市各县(市、区)的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以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为切入点,以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自觉性和参与度为目标,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进一步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和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对计生家庭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洪洞县赵城镇磨头村、蒲县薛关镇薛关村、翼城县王庄乡郑庄村、安泽县唐城镇固县村、乡宁县昌宁镇牛塔村,获得了2013年度国家级群众自治示范村称号;尧都区吴村镇吴南村、霍州市北环办邢家泉村、蒲县山中乡山中村、浮山县张庄乡梁村、洪洞县龙马乡塾堡村等20村(居)获得省级群众自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又讯(记者 苏亚兵)记者在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尧都区刘村镇、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霍州市李曹镇、永和县阁底乡等34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还获得了“第二批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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