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矛盾排查调处组织,构筑起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解网络体系,确保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了。二是完善机制。各乡镇建立了矛盾突出村月排查、月报告制度,在每个矛盾突出村都配备了信息员,定期上报矛盾排查情况,乡村两级对排查出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台账,使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并于每月15日前报到县农廉办。三是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农村问题和矛盾,逐案明确县级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乡镇责任领导,要求包案领导亲自挂帅,一包到底。
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乡、村和相关部门、单位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有效地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或激化。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调委会主任工作例会,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突出问题不出乡。四是强化督查。县农廉办定期进村入户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查访情况向县农廉领导组进行汇报,向有关单位或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矛盾纠纷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尾巴、处置不留后患。今年以来,各乡镇共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25件,村级解决30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通讯员 陈仲华)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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