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资金互助:浙江能否后来居上?

2009-11-29 09:39:00 来源:

农村资金互助一直是浙江经济发展的软肋,而随着浙江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开业,浙江资金互助能否后来居上,值得关注

浙江省农村金融改革开始“动”了起来。2009年10月28日,浙江省工商局联合浙江银监局在全国率先发布《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办法》;2009年11月18日,浙江省首家经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临海市涌泉镇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

浙江省真的能长久“动”起来吗?笔者认为还有待观察。因为从中国银监会发布的《2009-2011年新型农村银行金融机构三年总体工作安排》来看,浙江省并没有申报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这表明浙江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认识问题需要解决。

另外从试点看,选择的是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并没有两条脚走路,即社区信用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同时进行,金融改革依然存在思想枷锁。

众所周知,广阔农村一直是浙江也是全国改革的原动力,农村金融也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从实践上看,浙江的农村商业金融已经非常发达,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制也非常成功,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异军突起。

然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基础的合作金融,却恰恰成为制约浙江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合作金融的缺失也导致浙江的抬会、地下钱庄、各类非法集资等地下金融畸形发展的困局。因此,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

但是,我们不能回避的一个事实是,浙江的大资本现在均热衷于开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而不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何物?浙江失去了积累发展合作金融经验的基础。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欣喜地看到,探索的“脚步”没有停止。2008年6月,浙江两位农民悄悄地来到东北,到了一个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却被誉为有“中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闫家村“取经”。

2008年7月26日,苏光锋等18位农民出资54万元成立浙江省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虽然是农民自发设立的,但笔者认为意义重大,因为它不仅点燃了浙江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民自发实践探索、积累经验的星星之火,也表明农户面对市场创业需求,进一步需要资金联结和支持,需要资金组织促进其市场专业化分工和联合。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缺乏积极引导,浙江的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情况始终不如江苏等其他省市。

对此,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如新型机构试点首先中西部,浙江在首批试点中未列入;其次,浙江专业合作社走在全国前列,而信用合作关系理论则研究不够;三是浙江民间资本长期的投机性逐利,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没有很好的兼顾;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合作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五是相关部门并没有从过去的合作基金会的阴影中走出来,总是把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合作基金会相提并论。

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即将全面铺开的时候,作为改革领头羊的浙江,能否后来居上,值得关注。

(作者:谢永模 单位:浙江省玉环县九山农村资金互助社)

《国际金融报》 (2009-11-27 第06版)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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