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检察院,就像是走亲戚,一张张笑脸,一句句‘您好’、‘请进’拉近了检察官与咱老百姓的距离。“这是曲沃县城老百姓对曲沃县检察院检察干警的评价。
曲沃县检察院党组一班人以探索建立民生党建为圆心;以规范党组织、群众工作范畴为半径;以加强责任目标、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考核为圆弧;以民生党建推进群众工作的“同心圆”。通过搭建五个服务群众阳光平台,使党的政策的正能量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得以传递和释放。
以民愿民盼为方向搭建检察宣传阳光平台 该院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开展检察宣传服务乡村群众活动中,第一是“开门”。在工矿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了高显检察室,在农业发展较好的乡镇设立了史村检察室,在这两个大的片区检察室基础上,在每个乡镇设立了检察工作联络室,在每个农村聘任了具有一定威信、人品好、办事公道的群众担任检察联络员,实现了检察服务基层全覆盖。解决了基层群众举报、上访、申诉成本高的难题,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到了最基层,拉近了与群众的联系。党组成员每月深入到所包村,走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生活状况、思想动态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期待,明确检察工作的重点与方向。第二是“开窗”。完善了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建设,健全了民意征集、转化、反馈机制。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方法,拓宽公开渠道。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信息台、咨询台,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在互联网上开通自己的门户网站,公开检察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纪律和执法结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第三是“开步”。该院在办公楼每个楼层分别建立了“德育文化走廊”、“地域文化走廊”、“法律文化走廊”、“廉政文化走廊”和“健康文化长廊”,内容涉及检察职业道德、晋文化历史事件、成语典故、曲沃风土民情、中外法律名人、法制史演变、执法理念、党风廉政、群众路线等方面。与此同时,该院还组建了一支检察党建文艺宣传队“大篷车”,迈开步子,走到一线与农民兄弟同台联欢,宣传党的政策,密切党群关系。凡是涉农案件,党员检察官都要“开步”到乡下,到老百姓居住的地方,面对面地与老百姓进行接触,使他们在法律的保护之下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以民意民声为依据搭建检察执法阳光平台 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新形势下,该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民意民声为依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人民权益。一是主动站位全局。把依法履行职能同坚持群众路线有机统一起来,对有利于大局稳定、有利于保护民生的案件坚决查办,对影响大局稳定、不利于保护民生的案件慎办缓办,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二是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执法办案的“定分止争、明辨是非”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三是转变执法办案方式。由单纯重视提高办案数量向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转变;在执法价值取向上,由总体强调严打、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案件管理方式上,由分散管理向集中、动态、透明管理转变;在办案方式上,从单纯办案、就案办案向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转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全力服务民生。依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案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
以民心民力为依托搭建检察预防阳光平台 该院大力实施“阳光百姓工程”,使政策在“阳光”下晾晒、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服务在“阳光”下开展,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取得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资金安全的实效。在工作中,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使农民知情。采取“七个一”措施全面推进“检察惠民阳光村”建设,即在乡镇、村(社区)设立一个“阳光检察、服务百姓”惠民政策公开栏、一部监督举报电话、编制一本惠民政策手册、建立一个示范惠民村、建立一批检察预防工作联系点、建立一套制度、邀请一批监督员。通过“七个一”公开,使群众达到“五个明白”,即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理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健全保障机制让农民参与。在公开的同时,全力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建立了涉农资金示范乡(镇)、村、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保障涉农资金服务项目和标准统一执行、办理程序便捷、维权途径和渠道畅通。三是健全问责机制请农民监督。选择政治思想觉悟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村民代表为预防监督员,及时发现基层问题的苗头,消除隐患,对于构成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惩防结合。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监督、纪检部门行政监督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三道防线的作用。真正使党的阳光政策在正义的阳光下惠及群众,促进了农民致富奔小康,预防也是生产力这一经典论断得到全面呈现。
以民惠民康为目标搭建阳光检察队伍平台 该院通过党建机制建设激发队伍生机活力。一是建立统筹的民生党建规划运行机制。把群众工作纳入检察党建工作范畴。制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把基层党组织走访群众、解决群众诉求、带动群众致富等工作与日常党建工作任务同布置、同建设、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建立联动的民生党建考核机制。按照“责任落实具体化、工作督查全程化、业绩考核制度化”的要求,对所有工作推进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跟踪督查。针对党员干部在开展进村入户、结对帮扶工作中的业绩效果,进行民主测评以及民意调查,将测评及调查结果作为党员检察官创先争优、评先树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高效的民生党建服务保障机制。今年以来,该院69名党员共下乡交农民朋友127人,协调资金30万元为联建村铺设进村大道1.3公里,为村民活动中心捐赠了6组体育器材,为村小学购置了60张办公桌椅,有56户村民在党建指导员的帮扶下建起了蔬菜大棚,解决了就业问题。
以民口民碑为标准搭建群众监督阳光平台 该院采取执法活动、办案流程、工作成果“三开放”的模式开展工作。在开放执法活动上,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接受监督。在开放办案流程上,邀请人民群众到检察机关参观,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入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责、办案流程等不涉及执法秘密的事项和程序,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在开放工作成果上,通过文化建设巡礼、实施阳光百姓工程、检察业务创新、建立门户网站、开通检察微博等方式宣传检察工作成效的同时,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认真开展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发案单位、有关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意见。
该院通过五个检察服务阳光平台建设,检察党建工作的正能量引发了“乘法效应”,诉讼监督、乡镇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硬实力跨越式发展。近年来,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山西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文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称号。 记者 赵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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