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七十岁 结婚五十载 分居二十年

曲沃:金婚夫妻对簿公堂 家事审判情真意切得圆满

2017-04-09 22:35:1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曲沃法院家事审判庭处理了一件比较“特殊”的离婚案件。说它“特殊”是因为原被告双方均已年过七旬,且都患有疾病,婚姻持续了50年。这一对让人羡慕的金婚老夫妻,为何在暮年因感情破裂对簿公堂呢?原告刘某今年73岁,是一名退休银行职工,月退休工资3600余元,老伴马某今年72岁,无业,双方已经结婚50年,婚后生育2个儿子,大儿子今年46岁,临汾市某银行担任中层领导,二儿子今年43岁,现在曲沃生活,做生意,在曲沃城内临街建有宅院和门面房。两个儿子生活都很富足。刘某与老伴马某因生活琐事及性格分歧已经分居将近20年。刘某多年来在老家高显镇高显村宅院内(建有三间上下二层楼房以及东房一间)居住,在村里承包有三亩地,种植果树及蔬菜等。而老伴马某因患有类风湿,常年行动不便,靠轮椅走动,在二儿子家生活,日常起居依靠二儿子及儿媳照料。刘某夫妇分居期间,一年俩人也见不了几面,即便是仅有的数次会面,也是争执不断,马某更是不能见到刘某,一见就气不打一处来,浑身哆嗦。两个儿子也知道夫妻俩的状况,也尽量不让他们见面。2017年2月份,刘某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马某离婚。家事审判庭的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通知刘某到庭,并安排家事调解员了解相关情况。得知马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第二天通知刘某与马某的二儿子到庭,在与二儿子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俩儿子都同意父母亲离婚,都认为父母亲离婚后不仅对父母亲是个解脱,而且也让俩儿子不再为父母矛盾操心,只要赡养好老人就可以了。承办法官又与其大儿子通话后,也落实了上面情况。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解决好原被告的离婚以及赡养问题,调解员上门到马某居住的二儿子家当面了解情况,马某的陈述与刘某及俩儿子的陈述一致。在经过多次的劝和无望后,双方和平分手。3月9日,在原告刘某与被告马某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赡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后,承办法官和家事调解员一同到马某家中上门服务,为双方出具了离婚调解书,发放了离婚证明书,并对原被告儿子做了笔录,安排好俩老人的赡养问题。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家事调解员发现马某因患有类风湿手脚活动不便,便从家中拿着自己泡制的药酒为马某送去。马某使用两天后发现确有疗效,便给调解员打电话。

  3月15日,承办法官和家事调解员准备为马某送药酒及药方,并对马某进行慰问和回访的时候,接市中院家事审判庭的通知,要到曲沃法院进行家事审判工作调研。恰逢其时,市中院家事审判庭、曲沃法院家事审判庭一行6人到马某家中送去慰问品和药酒、药方,马某及其儿子儿媳非常感动,大家纷纷拿起手机,拍摄下这感人的一幕。马某儿子动情地对法官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是很严肃、很威严的,不好接触。没想到通过我母亲的案子,才知道家事法官们这么和蔼,这么为民着想,不仅仅照顾到母亲行动不便上门服务,还拿出自己家的药酒药方为母亲治病,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至此,一起七旬老人的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薛江波 巨燕亭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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