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襄汾县采取“四步走”的方式,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征求意见建议。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千分制目标内容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将环境保护等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补充和完善到本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征求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建议和意见,提供具体文件印证,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
召集部门座谈。通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中涉及的乡镇及有关县直部门的座谈会议,对照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职责,围绕“如何将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进行交流讨论,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细化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提供具体的内容支撑。
实地走访调研。实地走访调研,围绕“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的千分制目标任务内容”逐条进行对照,由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修订和补充内容,为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第一手资料。
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座谈会及走访调研的汇总意见,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探索制定襄汾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健全襄汾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配套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卢海英 李璐宏)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