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韩晓芳)4月20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调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申报标准。
日前,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称,经市统计局统计,2016年度我市尧都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371元、增长率6.8%。根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临汾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适时扩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经研究决定,调增市区公租房申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一类由原来13000元调整为13400元;二类由原来20000元调整为21300元;三类由原来28000元调整为30400元。新标准从今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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