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政策问答之三

 

2015-04-10 09:26: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21、一些地方在公路两旁建通道绿化带、修建湿地公园等租用农民的承包地如何确权?近年来,一些地方用租赁农户承包地的方式在公路两旁建通道绿化带、修建了湿地公园等,没有改变原农户土地承包关系,应该将占用土地确权登记给原承包农户。
    22、至今没有开展二轮承包的地方如何确权登记颁证?至今还没有开展二轮延包的少数地方,在这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应以第一轮承包合同为基础,以第一轮承包农户占有的土地为基本依据,以现有户口的家庭人口为共有人,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二轮承包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制定承包方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实行公开承包,公开承包后,签订承包合同,确权到户,依据承包合同进行登记并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
    23、对移民村的土地如何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近年来,我省开展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涉及到5591个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易地扶贫搬迁村。这些移民村除国家征收土地和另有政策规定的外,遵照土地所有权不变、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原则,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此,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
    二轮土地承包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补签完善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补签完善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25、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一致应当以哪个为准?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在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26、机动地如何确权?如果是依法合规承包给了新增人口,应当按家庭承包方式确地确权到户,并颁发给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果在农户已取得的二轮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又出现了机动地的情形,这些机动地不能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应依法依规用于调整土地或分配给新增人口,并确地确权到户,颁发证书。
    27、实测农村土地面积与原来的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原“合同面积”和现“测量面积”。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农村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只填写经农户签字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
    28、二轮承包时因地块质量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在二轮承包时各地因地块质量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土地,按实测的面积对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
    29、对个别拱地头、拓边展沿多出的少量土地如何确权登记?对个别农户拱地头、拓边展沿多出的少量土地,只要群众无异议,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
    30、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经公示后群众认可无异议的,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31、对于在确权中个别农户有调地要求的如何处理?对于个别农户确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从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中解决。
    32、相邻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何开展确权登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以国土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依据,先由国土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农户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33、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确权登记?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