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翟瑞卿辞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08-26 08:53:2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翟瑞卿辞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8月25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接受翟瑞卿辞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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