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洪洞县采取多项举措,解决个别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截至目前,共处理“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19人,其中,双开2人、撤职1人;调整退出“不作为、不胜任”的干部5人。
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该县紧紧围绕中央“四个排查”确定的17种查找重点开展排查,切实解决少数乡科级干部精神萎靡、不愿担当、执行不力等“软腐败”问题。目前,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2份,开展民意调查237人次,梳理干部问题线索33条,查办案件33起。
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警示力度。认真执行各项干部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表现较差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提醒、函询或者警戒,并计入干部监督库。
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导向作用。制定《关于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研判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一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运用到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优化结构和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全过程。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畅通退出渠道。针对个别乡科级领导安于现状、自我满足、精神萎靡、不愿担当、执行不力等问题,出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科级领导干部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办法(试行)》,进一步畅通干部退出渠道,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管理机制,阻断“太平官”的生存空间。
深化正反两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发掘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典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对精神萎靡不振、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孙阳琴)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