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王长波)日前,洪洞县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培训会。该县文化局、文化馆全体人员以及省、市、县三级非遗项目传承人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此次会议旨在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荣誉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和义务,自觉主动地保护和弘扬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让其生生不息、发展壮大。
培训会上,该县文化馆负责人李鹏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困境、探索、出路,围绕非遗传承人的职责和义务、如何拓宽非遗传承渠道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回顾了该县非遗保护工作情况,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以及非遗传承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会议还讨论学习了《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案)》。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自身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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