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洪洞县积极探索服务管理“第一书记”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修改完善《洪洞县农村“第一书记”考核管理细则》,建立健全“七项制度”,为加快推进“三基”建设和脱贫攻坚步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项工作制度明纪律。实行工作日志与到岗登记相结合的量化考勤制度;乡镇党委与县委组织部批准的请销假制度;悬挂“去向牌”,明确联系电话与去向信息去向管理制度。县乡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随机暗访,听取党员、群众对“第一书记”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反映,并将随机暗访情况作为驻村干部日常考核依据,杜绝随意脱岗现象。
四项管理制度优工作。建立“面对面”谈话制度,要求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每年至少谈话两次,了解其作用发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实行月巡查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形成《“第一书记”实绩档案》,逐月报县委组织部,并向派出单位进行反馈。开展半年测评制度,按共性评价和个性测评3:2的比例,对“第一书记”进行量化打分,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执行调整召回制度,对不适宜继续担任“第一书记”的9款情形,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召回意见,被召回人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倒逼“第一书记”及派出单位转变作风、履职尽责。(李光华 王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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