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古县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共查处“四风”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利用新媒体优势,开通微博、微信信访举报窗口,宣传举报渠道和方式,引导群众监督举报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县110个行政村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发现党员干部有违反规定和纪律的情形,及时向纪检机关反映。实行基层干部经责审计、函询约谈、节日廉政短信提醒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监督力度。实行“村财村用乡镇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村级财务支出。
集中摸排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该县针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摸排。对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抓负责,集中力量,直查快办。
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干部认真履职。
该县县委和县纪委分别与各党委、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目标责任书的重要考核内容,对解决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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