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抢劫作案 众法官教育挽救

2010-06-15 10:0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被告人丁某某、王某某系刚满15周岁辍学少年,赵某某系刚满14周岁的初中学生。3名被告人均出生于农村,因家庭对其管教不严,经常去网吧上网,染上不良习气。3名被告父母整日忙于打工挣钱,对他们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致使3名被告人游手好闲,结伙作案,抢劫在校学生数百元,用于吃喝游玩。
该院受理后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并请3名被告人的家长(监护人)参加庭审。通过审前对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等进行社会调查,在审理中有针对性地对每个被告人的特性进行教育感化,指出了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3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本案经合议庭合议,立足教育和挽救,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将品行调查置入裁判文书中,以全新的文书模式依法裁判,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为3名少年被告人回归正确的人生轨道提供了机会。

(通讯员 李慧)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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