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集体讨论制。为有效避免因法院自身原因造成案件执行难,杜绝执行干警执行的随意性,从即日起,市中院执行局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凡属案件标的较大、涉案人数较多、当事人矛盾较深、案外人提出异议、社会影响较大等类型案件,必须经过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讨论程序,由案件承办人提出请求,经执行局局长审核同意后,组织执行干警对执行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以确定最佳方案。
二是建立日常学习机制,提升队伍执行力。市中院执行局大兴学习之风,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形成以多信息、多思考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三是全面推行“执行管理日志”、“执行工作日志”。为有效避免执行工作不规范、执行工作透明度不高、执行方式不当以及执行缺乏监督等问题,中院执行局在经过实践、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执行管理日志、工作日志”制度。该制度要求各执行部门负责人、执行干警对每一件案件的执行情况均以日志的形式客观记录在卷,日志内容涉及每一次执行活动的参加人员、执行时间地点、会见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财产的情况以及案件的执行(执结或部分执结)情况等,日志均由执行人员签名认可。通过此举,既可保持执行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为采取强制执行举措提供事实依据,又增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便于对执行干警的业绩进行考核,达到规范执行的目的。
(通迅员 白婕)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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