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双方相继离世 法官调解慰藉亡灵

2011-04-05 10:5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首先本庭为本案所去世当事人表示沉痛哀悼……”这是在吉县人民法院法官开庭时说的第一句话。本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相继不幸逝世,针对这起特殊的案件,在法官的耐心倾力调解下,原、被告方家属终于解开心结,握手言和。
2009年8月20日,被告因经营“香酥烤馒头店”需要资金,通过谭某与原告薛某向薛某父亲借款25000元,同时向薛某出具借据一份,约定还款期限为3个月,并将所有权人为仇某等4人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给了薛某。后被告归还了3个月利息1875元,不幸于2009年12月份遇难去世。原告与被告法定代理人协商还款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向本院提起诉讼,后在举证期间原告也因故去世。
面对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对薄公堂的情况,如不能妥善处理该纠纷,很可能使矛盾升级,办案法官在庭审后决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从事理、情理、法理等方面阐明是非曲直,多方耐心调解、引导。尽管如此,被告方仍然态度强硬,调解工作陷入了困境。但是办案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工作,经过面对面、背对背的悉心调解,并先后3次来到被告家中,对其讲解了《民法通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人情冷暖对其晓之以理,使被告方认识到了自己所应尽的义务和所应承担的责任;使各方的分歧逐渐缩小,意见趋于统一。(通讯员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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