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办案律师迅速介入案件调查。先后到死者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派出所、医院、法医鉴定所和交警大队调查了解情况,搜集相关材料。受害人侯某生前有四个未成年子女和两位年迈的老人,并一同在县城做生意。随后与肇事者赵某的亲属取得联系,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白民事赔偿的态度对刑事案件处理的关系。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法理相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赵某亲属答应愿尽全部所能给予赔偿。为了使此案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了庭外和解和庭内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催促交警、检察机关在最短时间内将此案的刑事部分提起公诉,律师随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主持下,法律援助律师庭审上出示了所调查的证据,受害人侯安生虽是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并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法庭支持死者亲属请求。
最终在法官公正、公平的判决下,致使死者亲属及伤者在此案中共获45万余元的赔偿,而且该赔偿款于同年5月20日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了死者亲属和伤者。
记者 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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