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浮山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贾某从法院领到执行款后感慨地说:“虽然这起官司标的款很少,但是人民法院还是给了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法律永远是公正的。”
贾某是浮山县一名个体经营者,经营一辆晋L458**客车。2009年年底,王某得知贾某的晋L458**客车即将报废,加上贾某也因身体微恙,不适合继续从事驾驶职业,而该客车所行驶的线路为侯马至临汾,途中经过翼城、浮山,此条线路在浮山客车行列里是较有利润的。了解清楚这些情况后,王某主动找到贾某,提出了购车的意图。双方于2010年1月7日达成购车协议,贾某将车辆手续等一并交付与王某。
2010年7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市财政局下发2009年度的客车经营油料补助款2375元。由于此车现由王某营运,该笔油料补助款便通过转账方式直接转入王某的个人账户。为此,贾某曾多次与王某交涉,王某均置之不理。此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返还贾某2009年度油料补助款2375元。判决生效后,贾某申请执行。
浮山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均未见到被执行人本人,其家属拒不配合,拒绝提供被执行人王某的任何线索。经执行法官利用私人关系多方打听,方得知王某现为该客车的售票员,每日清晨出发,夜半回家,这一时间差给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考虑到客车售票员职业的特殊性,即便是一些节假日,客车也会继续营运,如此一来,申请人权益的实现漫漫无期。为此,执行法官制订了详尽的执行方案,一方面,故意放慢调查的节奏,接连数日未登被执行人的家门,也未同任何与被执行人有关的人员接触,使被执行人的思想上彻底松懈;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等候执行的最佳时机,给被执行人来一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经过严密部署,执行法官选定一个星期天启动执行方案。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梦境中的时候,执行法官们已经兵分两路,踏上了征程,法官们分别前往浮山至翼城、浮山至临汾主要路段,沿路守候,拦截王某营运的客车。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浮山至临汾路段,执行干警终于截住了该客车,并见到了被执行人王某。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王某惊慌失措、语无伦次,在众多乘客面前被法官“拦截”,追讨债务,让其更加无地自容。为了不耽误乘客们宝贵的时间,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限其3日内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如数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法官告知王某,其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的,如若继续一意孤行,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知理亏的王某于次日早上来到法院,主动将2375元执行标的款交给法官,并向法官承认了错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圆满告结。(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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