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 李静)临近春节,家家户户开始囤积年货,各品牌食品竟相发起促销战,以特大惠吸引顾客眼球,如期迎来销售旺季。有些细心的顾客发现有些看似“很划算”的食品,实则已接近保质期但尚未真正过期。这类临期食品是否能食用?在选购时应该注意什么?对此,记者进行了市场走访。
市区平阳南街某连锁超市内,多个奶制品品牌正在做各类推广,大多为降价或买送活动,其中不乏临期食品。记者留意到纯牛奶大致分为百利包、利乐包和纸盒等三类包装,保质期相应为30天、45天,以及8个月。发酵乳系列保质期相对较短,多在18—30天内。而临近保质期5—10天的奶制品多做捆绑出售,如某品牌大果粒酸奶正在“买二送一”,另一品牌袋装牛奶“买一箱送五包”等。
依据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但记者在多家超市并未看到相关的提醒,销售人员也没主动告知,还需顾客自己留心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有些顾客发现保质期临近颇有些犹豫,促销人员在一旁解释道:距离过期还有五六天,营养价值并没有打折。买回家按照外包装上提示的避免阳光直射,2℃—6℃冷藏等方法储存,延期几天没有出现鼓袋,打开没看到絮状物,依然可以饮用。不过最好在保质期限内尽快食用,这样口感更佳。”
超市在傍晚6时或临近闭店时,也会将面包、蛋糕、烙饼等自制食品大幅降价。一些精打细算的顾客也抽出时间,赶场选购便宜货。“肉松面包刚出炉需要三四元,现在只要2.5元。明天早上正好可以当早饭,也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上班族靳先生说。
记者随即采访了多名顾客,大多表示不排斥临期食品,但期待明明白白消费,需商家尽到提醒责任,不然来不及食用会造成过期浪费,或威胁到入口安全。
一位正在选购糖果礼盒的焦女士恼火地说:上个月买回用胶带缠着的三个法式布丁,过了一个星期打开时却看到水油分离,再一看已经超过保质期规定的21天。商家如果能将临期食品统一放在一个区域,并标明注意事项,顾客知情后选购会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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