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创环境 内抓预防

2014-08-26 08:36:2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今年以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全市“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立检察工作为全局的“服务和保障”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采取“外创环境、内抓预防”的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把区委、区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班子成员对全区2014年16个重点工程项目“一对一”服务机制,为重点项目开通咨询、审批和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完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提供全方位、深层次、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定期不定期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线现场办公,妥善处理“执法与服务、监督与服务、发展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促进发展而不特殊照顾,积极主动而不无端介入,依法保护而不包办一切,切实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依法维护重点项目建设安全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损害“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重点项目建设和危害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基础设施和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特别是对强揽工程项目,强买强卖建筑材料,阻挠项目正常进行等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提前介入,露头就打,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商和创业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审查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0件11人,审查起诉10件22人;审查批捕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26件61人,审查起诉44件134人,为尧都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化解重点项目矛盾纠纷

该院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业绩,化解矛盾也是业绩”的执法观,坚持把化解矛盾摆到与执法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配合区委、区政府妥善化解在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督促做好被征地拆迁的农民群众和集体单位的补偿和就业安置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做到和谐有序建设,既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该院派出法律服务小分队为尧都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全力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汾河生态治理、沿河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另外,该院还不断下沉检力拓宽服务领域,主动向农村、企业、乡镇延伸,采取下访巡访、重点接访等形式,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现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区、辐射到乡镇乡村、城市街道和所有行政执法环节的“三级阳光检察服务网络”,聘任了483名三级阳光检察服务网络联络员,协同乡镇(社区)综治、司法、信访部门开展处理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法律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通过接待群众上访、申诉及法律咨询工作,全面及时掌握维稳动向,及时做好预防、息诉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统一对所有联络员开展培训,确保其发挥法律服务联络员、检务公开宣传员、民情民忧报告员及矛盾化解调解员的作用。

规范“项目建设”投资政务环境 该院还进一步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从排查出来的问题入手,深挖细查违规行为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明确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招投标、物资采购、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案件,以及与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等案件。今年,该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26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22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4人,均为大案。特别是2014年3月该院反渎局查办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件1件4人及2014年4月该院反贪局查办市、区两级农机系统工作人员系列受贿窝案3件11人,社会反响强烈。

依法主动开展预防调研和法律服务

依法主动开展预防调研和法律服务光打击不预防难以解决问题的根本,该院建立了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机制,推动重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把征地拆迁等难点热点问题或案件作为切入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同时,开展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性教育,引导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资经营,帮助整章建制,加强管理。开展职务犯罪预警预测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0件,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信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干警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了预防职务犯罪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进行。该院充分发挥“河西乡镇检察室”和“城区乡镇检察室”这两个机构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作用,先后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一起组织干警50人次深入涧头村城中村改造、中大街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开展法律服务、预防职务犯罪等活动。   记者 杨文婷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