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喜庆、热烈、祥和的节日氛围,近日,临汾市市容监察支队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2016年“美丽临汾”市区春节、元宵节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号召沿街各单位、商场、门店在“两节”期间开启亮化设施,悬挂大红灯笼。
根据活动部署,向阳路、解放路、鼓楼东西街、贡院街、五一路、平阳街、迎春街等街道沿街两侧各单位、商场、门店需悬挂大红灯笼,灯笼大小协调,整体美观大方,同时确保亮化设施在节日期间正常开启,产权单位需安排专人保障用电安全。
沿街各单位、商场、门店灯笼悬挂需在2月6日(腊月廿八)前完成,亮化设施需在2月8日至2月27日(正月初一至正月二十)正常开启。各方共同行动,努力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展现临汾的良好形象。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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