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陈相君同志
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个人一等功”殊荣
临汾新闻网讯 2017年7月27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集体表彰大会”在太原迎泽宾馆召开。临汾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陈相君同志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个人一等功”。
陈相君同志2002年湖北黄冈警校毕业到尧都区交警大队工作,并于当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从警15年来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2004年,他被临汾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临汾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个人二等功”,2013年被山西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综治办联合评为“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能手”,2014年被临汾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2013年取得了痕迹检验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取得了事故处理高级资格,成为临汾市取得高级事故处理资格最年轻的业务能手。他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2300余起,无差错、无复核、无投诉、受到当事群众的普遍赞誉,累计收到各界群众赠送锦旗120余面、感谢信30余封。(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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