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1月1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多家媒体以及市直单位代表参加。发布会上,市农村委员会主任王晓民作为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通报了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信息。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提出的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步骤为:首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科学确认;其次,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再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王晓民表示,根据总体要求,2017年—2019年12月底,全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探索建立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在具体开展工作中,根据省级试点工作任务,翼城县城内村是2016年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2017年底前要完成改革任务,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尧都区是2017年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在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于2018年10月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根据市级试点安排及工作任务,山西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安泽、永和、汾西3个试点县的46个村,作为今年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要全面启动改革工作,2018年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根据县级试点安排及工作任务,侯马、曲沃、翼城、襄汾、洪洞、霍州、古县、浮山、吉县、乡宁、蒲县、大宁、隰县13个县市,2017年要分别至少选择3-5个村作为县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启动改革工作,2018年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与此同时,全市17个县(市、区)2017年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40%的村,2019年完成60%的村。确保至2019年底全市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任务。2020年底,全市50%的村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1年底,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记者 杨全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