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月10日11时许,一名犯罪在逃两年之久的网逃人员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落入法网,法律的正义也再一次得到伸张。
2017年8月29日下午4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负责人霍锋接到指挥中心警情指令: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在河汾路与滨河东路十字路口处(锣鼓大桥东侧)与一辆奇瑞牌轿车发生碰撞,两车损坏,有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霍锋当即带领当值民警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置。
处置的过程中,霍锋和办案民警杨志敏发现自称是凯迪拉克牌轿车驾驶人的赵某鑫对事故发生经过不甚了解,言辞含糊,而据奇瑞牌轿车驾驶人及乘坐人的描述,凯迪拉克轿车实际驾驶人系赵某方。赵某鑫并非事故车辆实际驾驶人,涉嫌冒名顶替。
办案民警随即注意到这一情况的反常性,怀疑赵某方故意隐瞒的行为另有“隐情”!霍锋与民警岳景军通过上网核查这起交通事故真正当事人赵某方的驾驶证及户籍信息后发现,赵某方系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网上通缉在逃人员,其涉嫌合同诈骗已被立案侦查。
掌握这一事实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深圳警方取得了联系,并向自己单位上级领导做了案情汇报,最后决定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对网逃犯罪嫌疑人实施有效诱捕。办案民警在实施抓捕过程中,同诈骗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巧妙周旋,最终将其抓获实现完美收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此案已经移交深圳警方做进一步处理。(毛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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