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民:酒驾?醉驾?这些区别你得知道

2018-03-05 10:02:27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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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交管部门对酒驾和醉驾查处日益严厉,然而,总有个别司机不顾自己与他人的安危,冒着生命危险去酒驾、醉驾。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山西尧之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闫静,详细解说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司机朋友们了解酒驾、醉驾的区别及危害,远离酒驾安全出行。

  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所谓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所谓醉酒驾车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酒驾不等于醉驾,酒驾不一定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1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就是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不一定所有的醉驾都一定入刑。但是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2条规定了8种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的营运车、逃避或阻碍检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有超员超载超速或无驾驶资格、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醉驾行为人具备上述8种情形当中的一种或多种情节,醉驾入刑就是确定的,基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酒驾会受到怎样处罚?

  被判处刑罚的“酒驾”行为人除了人身自由要受到限制,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如果“酒驾”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而又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人不但要承担上述内容的赔偿,还有可能需要面对受害方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醉驾入刑后就是危险驾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酒驾、毒驾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在其他犯罪情节相同的情形下,重伤一人和不能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是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分水岭。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酒驾导致严重后果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闫静告诉记者:“如果酒驾行为人是由于过失造成交通事故,不论事故的后果多么惨烈,被告人都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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