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谁来为未成年人犯罪“买单”

2015-06-30 10:00:3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两段初中生打人的视频在网络疯传,并引发大量网友的关注,一段是浙江一年级男童小毛遭多名少年暴打的视频,受害男童被缠绳索遭多人拳打脚踢,还数次被烟头烫伤。另一段视频是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一群貌似初中生模样的女生对一名女生拳打脚踢,甚至轮番上前不断扇其巴掌。

    看过这两段视频的人们无不对这些还是初中生施暴者的行为感到震惊,小小年纪怎能有如此残忍暴力的行为?看过视频之后,笔者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这些孩子的胆子太大了,行为太恶劣,现如今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比成年人更加嚣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未成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所受的刑罚天差地别。据了解,这些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有些还未满14岁,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视频中的涉案学生有些未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论其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一般来说,我国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求“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儿童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成熟得更早,很多地区都出现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轻缓化的刑事政策”很容易被公众、社会及媒体质疑,甚至抗拒。笔者认为,原有的法律规定也应该“与时俱进”,过分保护的后果可能是纵容和更加肆无忌惮的犯罪,既不利于这些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改造,更不利于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那么,如何有效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笔者认为亟需从3个方面预防:首先是社会,社会风气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很大,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没有成型,对于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极端言论、极端现象缺乏正确的辨别和抵抗力。一旦受到不良影响,很容易走向犯罪。其次是家庭,在家庭中父母应当以身作则,以自身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的习惯影响子女。

    就浙江一年级男童被打的相关报道中介绍:包括受害者和几名施暴者在内,涉事的5名孩子中有4人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曾就读于同一所务工人员子弟小学。这些孩子有着相似的情况:家长疏于监管,缺乏家庭关爱。”家长对于子女的影响是最大的,家长应尽可能地给孩子一个阳光、温馨的家庭环境。

    如果家庭成长条件恶劣,无暇照管小孩缺乏关爱,在教育子女层面上就会出现种种问题。第三是学校,学校教育不能仅仅依照学习成绩来决定学生的去留,尤其是对于一些有不良倾向的学生,学校不能以“无可奈何”就把学生的问题向家长、社会一推了事,学校要和家长共同引导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要进行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收起侥幸的心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从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或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犯罪刑罚量较低的这一漏洞,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白洁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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