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 诚心调解

2013-03-05 02:07:38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自参加工作以来,黄忠益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恪守职责,默默奉献,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走重调解、促和谐之路,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探寻调解渠道,倾心做好调解工作。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十几年的法官,黄忠益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及不断地努力学习、积极探索,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立足司法为民 坚持巡回办案
    时下,虽然物质条件改善了,交通、通讯便利了,有些人认为巡回办案只是一种形式,带来不了多少好效果,但黄忠益却坚持认为,通过巡回办案,可以彰显司法工作亲民和公正的良好形象,增大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公平正义。工作中,黄忠益想办法克服人员、办案用车及办案经费等困难,坚持推行巡回办案,了解民情民意,他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花费,还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使得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深得群众赞许。
    做好庭前调解 及时化解矛盾
    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多是邻里相争、夫妻不睦、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件情况虽不复杂,但如不能彻底解决矛盾,当事人不理解、不接受,将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针对受理案件的特点,黄忠益总是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时找出争议焦点,细心地为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用自己的热心、耐心、诚心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并结合社会公德及当地风俗习惯,开展庭前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9月,黄忠益在审理张某与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王某收了张某1.1万元彩礼,但以张某另谈了对象为由不同意返还。经向双方就彩礼的性质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后,王某当即向张某返还了彩礼。
    查明案件事实 抓好当庭调解
    黄忠益说:“调解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证据的作用,适时进行调解,这样可以增加调解的成功率。”在接触一些思想顾虑重、抵触情绪大的当事人时,黄忠益组织合议庭人员轮番对当事人进行疏导,促使其自愿达成协议。2011年4月,审理郭某与冯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黄忠益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是经营客车的,并且跑同一条路线,因为是否占点而发生打架。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执很大,互不相让。合议庭成员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从情理及今后双方每天都要在路上见面的客观实际进行疏导,终于使双方冷静下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做好庭后调解 谨慎合议判决
    黄忠益说,在庭审中,对一些确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庭审后让当事人冷静思考,权衡利弊,然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使得一些案件得以调解成功。2011年11月份,黄忠益在审理任某与王某饲养动物致伤案件中,两家系同村人,且有几年的积怨,庭审中互相指责,情绪激烈,王某拒不承认伤害任某的事实。庭后,针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指出双方各自的是非责任,让其认识到错误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案最终得以顺利调解,并当即予以履行。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从立法目的、立法精神、社情民意全面慎重考虑后作出判决,并在案件审理中,不断寻求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服判息诉的效果。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高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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