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环保 忠诚为民
——记市“十佳环保卫士”、尧都区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强
临汾新闻网讯 2010年3月的一天晚上,正准备休息的李强接到举报电话:“一处工地拉土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双方争执了很久,矛盾有激化的危险。”挂了电话,李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制止了施工方的违法行为,平息了事态,离开现场时在场的四五十名群众自发地鼓掌喝彩。
2013年5月李强在晨练时捡到一个装有8000元现金和价值十余万元发货票据的背包,他在原地等了半个多小时等来了失主,物归原主后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失主从和李强一起锻炼的人那儿才打听到他的情况,随后把一面充满感激之情的锦旗送到了李强的工作单位。对于此事,李强却这样认为,“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这样做的。”上述事情的主人公李强,是一名共产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2005年调入尧都区环保局,现任尧都区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机动二中队中队长。
自工作以来,他全身心投入到环保事业中,使所在机动二中队的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连续7年被授予“先进集体”,2012年4月被尧都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李强本人也于2010年、2011年被市政府授予“环保先进工作者”;2010年荣获尧都区劳动竞赛委员会三等功;2012年4月被尧都区委、区政府授予“尧都区劳动模范”称号;2012年7月被尧都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12月被评选为尧都区“道德模范”;2007年起连续7年被尧都区环保局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做人,李强拾金不昧;做事,李强认真负责。多年来,他无论做什么工作,担任何种职务,对待工作总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李强勤奋刻苦、谦虚谨慎,总是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面对繁琐复杂的业务知识,李强没有畏惧、后退,他抓紧一切时间、一切机会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2006年,李强和他的队员代表尧都区环保局在市环保局举办的环保知识选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在原省环保局举办的环保知识竞赛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被任命为中队长后李强更是努力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把中队带成了一支敢打必胜、勇于克难攻坚的队伍。
在日常工作中,李强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严格执法,为民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几年来,在城区建筑工地环境监管、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中检查企业800余家次,纠正各种违法行为30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20多起。在处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信访举报时,他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信访投诉,尽力将污染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他的手机24小时不关机,并将号码提供给区长热线、12369热线,不论刮风下雨、白天黑夜,随叫随到,从无怨言。
经李强处理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基本做到件件有处理、案案有落实,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廉政则灵。”李强深谙这个道理。他经常用“打铁先得自身硬,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句话告诫自己和同事们,并做出规定:“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得在被检查企业吃饭。”李强坦言,在日常工作中,也经常遇到同学、朋友打招呼要求帮忙的情况,而他总是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去帮忙解决,并不会因为是同学或朋友而忘记工作原则,他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环保人员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李强总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坚持“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信条,李强始终心系环保,立足本职,兢兢业业,与人为善,认真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环保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荀丹薇)
责任编辑:刘静